论法与不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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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言。

  王砚明略一思索,说道:

  “《大梁律刑律》斗殴门载。”

  “凡斗殴杀人者,不问手足,他物,金刃,并绞。”

  “依律,弟弟当判绞刑。”

  李蕴之点点头,说道:

  “律是这样写的。”

  “但若那兄长跪在公堂上,苦苦哀求。”

  “说弟弟是他一手养大,如同己出,愿代弟受死。”

  “又说妻子已死,弟弟是他世上唯一的亲人,求老爷开恩。”

  “而地方上的乡绅耆老也纷纷上书,说弟弟平日孝顺兄长,勤奋读书,是个好秀才。”

  “只是一时失手,情有可原,求从轻发落。”

  “你若是判官,该如何判?”

  王砚明陷入沉思。

 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,实则复杂。

  律法明文规定,杀人偿命,可人情伦理上,兄长养弟之恩,手足之情,又让人不忍。

  他沉默良久,才缓缓开口道:

  “学生斗胆,试说一二。”

  李蕴之做了个请的手势。

  王砚明道:

  “学生以为,此案当从三处着眼。”

  “其一,律法,杀人者死,律有明文,不可废也。”

  “若因情废法,则法将不法,日后杀人者,皆可借口情有可原而脱罪。”

  “此风断不可长。”

  李蕴之微微颔首,不置可否。

  王砚明继续道:

  “其二,人情。”

  “兄长养弟之恩,手足之情,确实可悯。”

  “但,律法所以设斗殴杀人之条,正为禁人争斗。”

  “弟弟若当时能忍一时之气,不与嫂子争执,何至于此?”

  “失手杀人,虽非预谋,亦是过失,不可全无罪责。”

  说着,他顿了顿,又道:

  “其三,天理。”

  “孟子言,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,此五者,人伦之本。”

  “兄弟为手足,夫妇为配偶,二者皆人伦之大者,弟弟杀嫂,既伤夫妇之伦,又累兄弟之情。”

  “若因其兄哀求而免死,则夫妇之伦何存?”

  “若因其情可悯而轻判,则兄弟之情何在?”

  李蕴之眼中光芒闪动,却依旧不语。

  王砚明深吸一口气,道:

  “故学生以为,当判弟弟绞刑,以正国法。”

  “但,可于判词中详述其兄养育之恩,弟弟平日之善,请朝廷酌情减等。”

  “依《大梁律》犯罪存留养亲之条,若其父祖父母老疾应侍,家无次丁者,可奏请存留养亲。”

  “此案虽无父母,却有兄长,兄长如父。”

  “若兄长愿养,或可比照此例。”

  “由刑部,大理寺议定。”

  说完。

  他抬起头,看向李蕴之道:

  “学生浅见,不知当否?”

  李蕴之久久没有言语。

  只是看着他,目光中带着复杂的神色。

  良久,他忽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道:

  “好一个以正国法,兼存人情!”

  “你能在律,情,理三者之间权衡,既不废法,又不绝情,最后还能想到存留养亲之例,留出活路!”

  “这份思虑周全,便是积年老吏,也不过如此了!”

  王砚明连忙道:

  “李先生过誉。”

  “学生不过是纸上谈兵。”

  李蕴之摇摇头,说道:

  “纸上谈兵能谈成这样,已是不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