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7章 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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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只有说妖精的,听一耳朵就记住了。狐狸吃人,不光吃人还要把人的心掏出来吃。因为什么要吃心也忘了,反正是记住个吃,然后晚上睡觉就梦见有狐狸要来吃他的心。

  小孩子的思维很简单却也很难改,过两天他忘了就忘了,再问他他保证想不起来。但眼下现在今天晚上,这个吃人心的狐狸在他心里扎住了脚,要想让他不想也很难。

  好在有时候有些兴趣爱好是随根的,毓大人小时候也喜欢听说书。没成亲的之前有两年,这位爷花在茶馆酒馆里听说书的银子都能堆成小山。

  人家还挑剔,不听大鼓不听唱曲儿,就要听那种基本功扎实的老先生说。

  不光听还要细琢磨,一回书能来回来去听好几遍,有时候老先生哪里差了一星半点儿他还要给人点出来。要不是当年的毓小爷出手也大方,早不知道挨多少打了。

  现在一听儿子说是被说书的吓着了,他也不跟儿子掰扯狐狸精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,就问了他还记不记得三国听的大概是个什么故事。

  毅安稀里糊涂报了两个人名两个地名,毓朗就知道他今儿听的是关公温酒斩华雄,毓大人张嘴就把毅安下午没听明白的书给接上了。

  沈婉晴真不知道毓朗还有这本事,有时候人与人之间就是这么奇妙。有的人相处三天就觉得没意思,看对方就像在看一摊能望得见底的水坑,多看一眼都觉得多余。

  有的人成亲十年了还能发现以前自己不知道的长处,此刻沈婉晴就觉得毓朗这个兴趣爱好特别好。

  她松了松肩膀闭上眼睛,慢慢把呼吸都调整到跟次间毓朗讲故事的频次差不多的起伏上,也不知道听到什么时候就彻底睡着了。

  狐狸不狐狸的转过天来毅安就彻底不记得了,已经能骑在马上独自小跑的小男子汉,现在最喜欢的就是每天晚上听他阿玛讲三国的故事。

  所以当阿古都兑现承诺带他去挑马,即便那是一匹很温顺的母马,但因为只有这一匹是颜色极正的红褐色,毅安还是一见钟情般选中了。

  并且给取了赤兔这么个名字,哪怕这匹马因为性格过于温顺大部分时候都不肯跑太快,唯一能跑起来的时候,是毅安带着新鲜胡萝卜去看它的时候,那这匹马在毅安心里就是赤兔。

  马是毅安自己挣来的,整个过程没人求情没人放水,所以即便管马厩的马夫和阿古都都觉得这匹马没那么好,但毅安选中了那这匹马就是他的了。

  不用讲什么道理,‘想要什么就得自己下功夫花心思去挣’的观念就此算是在毅安心里种下了。 ↑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