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章 (1 /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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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章
他冯春十二岁就一个人拎着包袱出来闯荡了。
冯家在村子里日子过得贫寒,他家是外地搬过来的流民,家中也没有地,给人家做佃户,家中最苦的时候恨不得他们兄弟两穿一条裤子出门。
在冯春印象中,打小就是野菜窝窝头,吃也吃不好,穿也穿不暖,要问冯春最大的心愿是什么,那就是能天天吃上肉就好了。
啥人能天天吃上肉呀,他一个十二岁的半大小子,又成不了富户老爷的,那就去做大厨,那不就能吃上肉了。
冯春就这么来到了汴京城,刚开始给人家洗碗做杂活儿,工钱也少的可怜,一个月才三百文,不过那会儿对刚来汴京城的冯春来说已经很多了。
拿到银钱就送到了家中,让家中父母弟弟妹妹能吃饱一些。
渐渐从在后厨帮忙,他能跟着人家学切菜,换了个地儿跟着人家打下手,不过那师傅怕他偷学不愿意教他,他就自己勤快抢着干一些杂活,帮人家洗衣裳打洗脚水。
渐渐的人家才愿意教他一些切菜的手艺,冯春这人肯干不怕吃苦,要不然也不能寻着机会进了大理寺做帮厨。
冯春对大理寺的活计格外满意,他二十岁那年进的大理寺,在里头已经待了两年了。
一个月一贯二钱,包吃包住,虽然住的不好,但在这汴京城赁一间屋子贵,他已经很满意了。
他最满意的就是,在大理寺的吃食不错,他终于实现了顿顿能吃上肉的愿望,人也壮实了不少。
现在他跟着沈姑娘,不仅涨了工钱还住的这么好,而且他还没开始干活呢,沈姑娘就给他送了不少的节礼,以前在其他脚店食肆干的时候,哪有人对他这么好呀。
“好了,快走吧,早点回家。”沈婉说道。
“哎!沈姑娘我先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