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虎寨,聚义大堂。
浓烈的酒肉香气混杂着檀香,在昏暗的堂内弥漫开来,堂下两侧数十个精悍匪兵或坐或站,个个凶神恶煞,却无一人敢大声喧哗。
谁都清楚,他们的大王最厌聒噪,尤其在享用酒肉时,敢多嘴者从无好下场。
“启禀大王!”
一个身材精干,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喽啰快步跑了进来,单膝跪地,语气里满是谄媚:
“山下弟兄刚劫了一支往临江郡去的镖队,油水足得很,听说是临江郡太守过大寿,别人为了巴结他特地送的寿礼。“
“里面除了有金银绸缎,弟兄们还发现个好东西,特意来献给大王!”
正对堂门的高台上,铺着整张白虎皮的巨椅威风凛凛,椅背上雕刻的黑虎头颅张牙舞爪,栩栩如生。
吴风斜倚在这张象征黑虎寨至高权力的虎椅上,赤着健硕的臂膀,古铜色肌肤上布满深浅不一的疤痕。
最深一道从肩胛划至腰侧,那是当年争夺山寨控制权时,硬生生啃下对手一刀留下来的。
他左手端着粗陶大碗,碗沿沾着肉屑,浑浊的酒水轻轻晃荡,右手刚将一块带血的酱牛肉狠狠撕咬下来,咀嚼声在寂静中格外刺耳。
听到喽啰的禀报,吴风这才抬了抬眼皮,目光扫去,声音沙哑低沉:“还是让那狗官日子过得逍遥了些,居然有闲心过大寿。发现了什么好东西?说来听听!”
“是个女人!”
刀疤喽啰脸上笑容更甚,压低声音,语气带着几分猥琐:“长得那叫一个水灵,十八九岁,细皮嫩肉,模样标致得很。是那些贪官送给那狗太守的美人,弟兄们不敢糟蹋,特意给大王带了回来!”
吴风眼中闪过一丝玩味,端起酒碗灌了一口,酒水顺着嘴角流下,滴在白虎皮上晕开一小片深色。
他点了点头,语气平淡:“带上来,让老子瞧瞧有多好看。”
刀疤喽啰喜滋滋应了声,转身快步退去。
吴风又咬了一口牛肉边吃边等,思绪却不自觉飘回十年前。
那时他刚满十八岁没几日,一觉睡醒便穿越到了这个乱世,成了黑虎寨里一个任人打骂,连残羹冷炙都抢不到的底层喽啰,随时都可能饿死。
可周围的其他土匪不会因为他快要饿死就产生怜悯,反而巴不得多死一个人,这样可以少一个人分饭吃。
要不是山寨当时有个老头可怜吴风,说吴风像他死了多年的儿子,所以每次都会偷偷分他一点食物,恐怕早就饿死了。
只可惜这个好心老头最终并没有好下场,后来为了半块馒头被其他土匪砍掉了脑袋,死状凄惨。
当看到老头孤零零的脑袋后,吴风彻底明白了一个道理。
在这个人命如草芥,弱肉强食到极致的时代,想要活下去,就得比豺狼更狠,比恶鬼更凶。
从那天开始,吴风便摒弃了所有软弱和幻想。为了抢一块肉,他能咬断其他土匪的喉咙,为了在官府围剿中活命,他敢拿其他人当盾牌。
十年里,他在尸山血海中滚打,硬生生从最底层啃出一条血路。最后把前任寨主的头颅挂在寨门示众三天,才坐稳了这张白虎皮座椅。
如今他是方圆千里内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匪王,周遭官府要么被他贿赂,要么被他杀得胆寒。
十年光阴已过,身上的这些疤痕早已成了他立足乱世的勋章。